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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苏金安警用器材制造有限公司成功中标河南中牟县公安局防护装备的采购项目,成交金额为:425350元。以下为具体中标内容:
中牟县政府采购中心受中牟县公安局的委托,就中牟县公安局防护装备采购项目(三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的结果公布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采购立项审批编号:中牟县公安局防护装备采购项目(三次);中牟政采公开-2013-03-23。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本项目为中牟县公安局防护装备采购项目(三次),共包含防暴警棍、防弹衣、防弹头盔、防弹盾牌、防暴盾牌、防暴头盔、搜索灯7种防护装备。
三、招标公告日期:2013年7月23日;
结果公告媒体:本次结果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中牟县政府采购网》等相关政府媒体同时发布。
四、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 2013年7月23日
评标地点:中牟县财政局七楼会议室
评标委员会名单:陈栋、杨晓 、王百姓 、贾钊 、王发明;
五、结果信息:
中标单位:江苏金安警用器材制造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肆拾贰万伍仟叁佰伍拾元整 Y:425350元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名称:中牟县公安局
采购人联系方式:李志红 13783625893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中牟县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详细地址:中牟县商都大街中牟县财政局一楼
邮编:451450
联 系 人:张凤臣 杜剑
电话(传真):0371—62160559
网址:www.hngp.gov.cn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函须加盖单位公章并经法人代表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收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未中标的投标人在公示期结束后请速到我中心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
联系人:郭女士 联系电话:0371-62160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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